欢迎来到本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涂文涛讲话

发布时间:   本文来源: 本网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涂文涛

(二○○六年三月四日)

同志们:

全国人民高度关注的“两会”正在进行当中,本次“两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审议我国“十一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去年省委八届六次全会也通过了关于制定四川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的建议。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要完成国家提出的“十一五”期间的现代化建设任务,教育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不久前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我省“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其中要求积极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社区教育等,着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这一任务和要求的提出,为我省自学考试事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新的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省自考战线的同志要通过不断探索和努力实践,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历史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下面,我就自学考试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自考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做大做强自考事业

自1984年我省开始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从无到有,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我省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费省效宏、宽进严出,为更多的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方便的条件。20多年来,我省高教自学考试共培养了38万多大专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其中相当一部分自考毕业生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有的还走上了领导岗位。有的自考毕业生坚持自主创业,成为发展民营经济、农村经济的带头人,直接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自学考试制度突破了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多种形式发展高等教育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专业建设上为普通高校开设新专业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思想和学习方式,对传统教育方式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自学考试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种教育资源,有力地促进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办学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近几年来,我省每年自学考试对当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贡献,相当于全省普通高校的25%至30%;我省每年自考毕业生相当于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的30%至35%。

三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发展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重要途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继续教育已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高教自学考试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各方面日益增长的继续教育需求。2005年全省非学历考试总人数已突破60万人大关。可以说,不大力发展包括自学考试在内的各类继续教育,就不可能构建我省完整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

四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省高教自学考试引导着众多的有志青年奋发学习,不断进取,走自学成才的路子。我省先后开考了150个本科、专科自考专业,累计报考人数达993万余人,现有在籍考生110多万人。承担了十多种非学历证书考试任务,报考数量共100多万人。有的自学考试者或非学历证书考试者,虽然到目前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或非学历考试证书,但通过学习,个人的综合素质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省高教自学考试已初步形成了包括本科、专科教育和非学历证书在内的门类比较齐全、功能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国家教育考试体系,发挥了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并以较高的质量、严格的管理和优良的服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充分肯定我省自学考试取得巨大成绩和积累的丰富经验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自学考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某些方面的不适应。从内部建设方面来看,一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主考院校对自学考试的地位和作用认识还不够到位,对自学考试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我省自学考试的规模和质量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需求;考试管理方式和手段还比较滞后;考试管理队伍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从外部环境方面来看,自1998年以来,普通高校连年扩招,其它形式高等教育迅猛发展,自学考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的认识,正确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和矛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使我省自学考试成为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的教育事业。

二、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省自学考试工作的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自学考试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高质量”的指导方针。要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进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要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当前自学考试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发展本科专业,为各行业具有专科文凭的从业人员包括中小学教师,提供参加本科学习的机会和条件;与各行业、各部门合作,积极开展各种职业资格证书和非学历证书考试;大力推进自学考试向农村发展。面向农村发展自学考试和服务农村自考人员是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一定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务求取得新突破。

开创我省自考工作新局面必须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在高等教育和提高国民素质中的重要作用。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自学考试,与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相比,具有开放程度高、形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和社会效益高等特点。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自学考试工作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在高等教育、终身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宣传自学考试。通过广泛宣传,激发广大群众参加自学考试的积极性,在全社会逐步形成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

二是要与时俱进,准确定位,进一步拓宽自学考试服务领域。要根据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需要,拓展自学考试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加强人才需求预测,准确把握人才市场变化动向,适时开考符合国家人才发展战略要求的,符合社会需要的,适合地域和行业特点的专业和证书考试项目。要积极探索不同形式、不同特点、不同结构的考试形式,与其他教育资源进行合作,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要研究解决自学考试与其他高等教育形式课程学分的互认互通问题。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教育资源,逐步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自学考试助学网络。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才的需要,围绕农民素质的提高,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开考适应“三农”发展需要的新专业。完善自学考试制度,要特别强调重学习过程、重教育质量、重专业特色、重层次与类别结构。从而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在新形势下,为我省广开成才之路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是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精心打造教育考试品牌。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又是大规模、社会化、开放式的高等教育形式。为切实保证国家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质量作为自学考试的生命线。任何时候都要坚持自学考试质量标准不动摇,决不能降低标准。要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优化考试环境,依法制定并实施各项考试规章制度,建立监督举报制度,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要特别重视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系统内部工作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自学考试机构要认真吸取近年来考试泄密事件的教训,加强考试的安全预防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安全教育,确保考试安全。

四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考试服务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考生考试服务的理念,积极为考生创造良好的学习、考试和就业条件。要进一步调动高等院校、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自学考试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健全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服务网络和体系。自学考试工作部门要协同有关单位做好考试环节各项保障工作,给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

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的自学考试工作队伍是做好自学考试工作的关键。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通业务、廉洁奉公、勇于开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监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开放、文明、高效、廉洁的自考队伍和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的工作作风。要教育广大工作人员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恪尽职守,遵纪守法,自尊自重,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和考点学校是自学考试的重要力量,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学校应将教师承担的自学考试任务纳入其工作考核内容。

六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管理。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是政府行为。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及实施办法等,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将自学考试确立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自学考试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标志着自学考试事业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自学考试纳入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发展高等教育的重要形式,作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自考工作,帮助解决自考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

七是要增强信心,克服困难,主动服务,做好自学考试各项工作。1999年以来,高校扩招、高职高专教育和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的快速发展,使自学考试不可避免地出现考生数量下滑现象。当前,我们要正确分析和判断形势,高考与高中的双重压力,高考录取率的下降,社会成员职业转换的加快等,都为自学考试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我们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自考的专业结构,扩展功能,完善管理,加强服务,开拓创新,促进我省自学考试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同志们,自学考试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一定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致,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努力开创我省自考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发布时间:2006-04-04


地址

广元市苴国路市招生办一楼(广博街北段1号)

电话

0839-3316414

公众微信

gygj3316414

Copyright © 2019 www.gygjz.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蜀ICP备140022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202000192号     技术支持: 程友科技

高等学历教育咨询

QQ咨询
在线报名
在线留言

咨询热线

0839-3316414